俄罗斯社保缴费很多 但中国公民有优惠



根据俄罗斯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俄罗斯就业时需要按照俄罗斯法律缴纳社保费用,主要是以下四种:

 

1. 养老保险 (ОПС)

实行超额累计费率制,从年初开始累计工资总额不超过115万卢布的部分按照22%缴纳,超额部分按照10%缴纳。


2. 医疗保险 (ОМС)

实行单一费率制,统一按照实际工资的5.1%缴纳。


3. 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和生育保险(ОСС,以下称社会保险)

从年初开始累计,对工资总额不超过86.5万卢布的部分按照2.9%缴纳,超过86.5万卢布的部分不缴纳。


4. 工伤和职业病保险(НС и ПЗ, 以下称工伤保险)

根据职业风险程度不同,共分为33级,按照实际工资的0.2% ~ 8.5%缴纳。

 

目前,持有长期居留(постоянно проживающие)和临时居留(временно проживающие)身份的外国人,一般按照上述标准缴纳社保费用。

 

与此同时,俄罗斯法律对于某些类型的外国公民也规定了社保缴费的优惠。

 

一般而言,在俄罗斯工作的外国人大多数属于临时逗留(временнопребывающие)身份。对于此类身份人员,如果持有的是高级专家签证(высококвалифицированный специалист),则在社保缴纳方面优惠力度比较大,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只需按一般规定缴纳第4项的工伤保险即可。如果持有的是普通工作签证,则需要按照一般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按照1.8%的优惠费率缴纳社会保险,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

 

除了俄罗斯法律规定的上述优惠,根据中俄两国签署的双边条约,属于临时逗留身份的中国公民在俄罗斯就业还另有“独家优惠”。2000年11月3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短期劳务协定》第1条和第1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俄罗斯就业,而且是和俄罗斯法人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短期劳务(不超过两年),则其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照劳动者长期居住国(中国)的法律处理。也就是说,持普通工作签证的临时逗留(временно пребывающие)中国公民,如果符合两国条约规定的前述条件,在俄罗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需要按1.8%的优惠费率缴纳社会保险、按一般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如果中国企业在俄罗斯设立子公司(已经是俄罗斯法人),则可以充分利用两国条约规定的优惠,合理配置用工资源,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独家优惠”并不适用于中国公司向驻俄罗斯代表处/分公司派员工的情形,因为这些员工的用工单位是中国公司,而不是俄罗斯公司。对于代表处/分公司的属于临时逗留身份的中国员工,需要按一般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按1.8%的优惠费率缴纳社会保险、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

 

同时,中资公司也需要注意,如果公司有已经办理高级专家工作签证的员工,当该员工获得长期居留或临时居留身份之后,其社保费用的适用法律会相应变化,需要按照临时居留或者长期居留身份缴纳社保费用,将不再享受高级专家签证持有人的社保缴费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短期劳务协定》

http://www.chinaruslaw.com/CN/CnRuTreaty/WorkCooperation/2005531150712_8538477.htm





作者:霍晓倩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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