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止疫情传播,保护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在2020年1月28日发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紧急通告》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 自即日起,贸仲及其内地分会/中心暂停现场办理咨询、立案、接收仲裁文件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当事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咨询,通过贸仲在线立案系统提交仲裁申请(在线立案请点击:http://online.cietac.org),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仲裁文件;
二、 贸仲及其内地分会/中心原定2020年2月15日至29日(含该日)的开庭审理(网上开庭除外)延期举行,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确定后,仲裁院另行通知;
三、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紧急通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 贸仲及其分会/中心所在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调整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的,按照相应规定办理。
感谢理解与支持!
附件:贸仲及分会/中心(不包括欧洲仲裁中心、北美仲裁中心)联系方式
总会:010 82217788
总会立案专用邮箱:lian@cietac.org
华南分会:0755 82796739
上海分会:021 60137672
天津中心:022 66285688
西南分会:023 67860011
浙江分会:0571 28169009
湖北分会:hb@cietac.org
福建分会:0591 87600350
江苏仲裁中心:025 69515388
丝绸之路仲裁中心:029 81119935
四川分会:028 8318 0751
山东分会:0531 8128 3363
香港仲裁中心:00852 25298066
贸仲委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