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及税务负担



一、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在商务实践中,俄罗斯部分公证人员会要求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但实际上,俄罗斯法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并且,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未对此做出要求。

 

1. 法律规定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21条第4款的规定,除非法律和其他法规另有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意确定合同条款。法律中通过任意性规范规定的事项,双方当事人仍可以根据协议排除其适用或予以变更。

 

根据《俄罗斯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可以依据章程中规定的固定价格确定,也可以根据以下标准确定,包括公司净资产价值、上一会计期间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司净利润等。但是,该部法律中没有关于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强制性规定。

 

2. 司法实践

从实践中俄罗斯仲裁法院的判决来看,也未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有其他要求,并认可《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21条中有关合同自由规定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的适用。

 

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2009年6月30日颁布的第1566/09号司法解释(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Президиума ВАС РФ от 30.06.2009 N 1566/09 по делу N А32-5055/2006-55/38)曾经明确指出:《俄罗斯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中没有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条款。根据该法第2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将其股权(或部分股权)出让给公司的某一或某些股东,在公司章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此时,股权价格和其他出售条件由股东自行确定。此外,根据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2010年2月27日的一项判决的立场,转让价格和市场价值之间存在差距,不属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68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或其他法规导致交易无效的情形。并且,该判决中还指出,交易条件由当事人双方根据交易成立时经济状况自行确定,包括股权转让时的价格。

 

3. 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价格的限制

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附带经过公证的要约。公司章程中可以规定,在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公司即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和公司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且章程中没有禁止性规定,其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第三人的价格不得低于向其他股东和公司发送的要约中的价格。

 

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税务负担

 

1. 税收优惠

自2016年起,在股权转让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适用零税率:

(1)股权是在2011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

(2)对该股份连续五年以上享有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2. 股权转让产生亏损

在确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成本时,可以扣除其取得股权时支付的价格和因取得股权而产生的费用,或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费用超过了股权转让价格,意味着股东出现了亏损,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和税务机构允许在征收所得税时,考虑此部分亏损。

 

3. 自然人股权转让收入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208条第1款第5项和第209条的规定,自然人从股权转让中所获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前所述,自然人若连续持有该股权超过五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足五年,则需要缴纳13%的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适用30%的税率)。此时,获得股权的受让方不能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应由原出让股东自行申报并缴纳。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220条第2款第2项第2段的规定,能够证明的与获得股权相关的费用,可以从作为纳税额的收入中扣除。

 

4. 低于股权面值转让股权的税收法律后果

如前所述,除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自行确定,不受股权面值的限制,因此,股权完全可以低于股权面值进行转让。

 

如果自然人持有股权不足5年,对于股权转让价格和因获得股权而支出的费用之间的差额部分,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低于股权面值转让股权并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程序。


作者:庄成程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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