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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带有国家财政拨款因素的合同争议可以仲裁解决
商事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撤销,但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认定仲裁裁决有效。
俄罗斯某建筑公司与某国有企业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因国有企业欠付工程款产生争议,俄罗斯工业家企业家联盟下设的商事仲裁院依据争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此进行仲裁,并裁定国有企业向建筑公司支付欠款。国有企业未在裁决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建筑公司向莫斯科市仲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编号:А40-75603/2017)。
执行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该案从2017年4月由莫斯科市仲裁法院受理后,直至2019年4月才随着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份判决最终宣告尘埃落定。
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国有企业提出抗辩,以争议合同涉及到国家财政拨款因素不属于商事仲裁受案范围为由,请求仲裁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一审仲裁法院支持了国有企业的请求并判决撤销该仲裁裁决。建筑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直至上周,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决,支持建筑公司诉讼请求并签发强制执行令,驳回国有企业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