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2018年8月24日,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召开。会议就沪港两地未来的广泛合作交流意见,探讨了两地在“一带一路”倡议、文化合作及创意产业、教育、金融、青年发展以及创新与科技6个重点合作领域的发展前景。双方还将持续深化法律和争议解决、商贸投资、航空航运和物流、体育及旅游、专业人才交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合作。


在沪港合作会议后,沪港合作项目签署仪式在香港金融大会堂举行。两地在法律服务、教育、商贸、创新及科技、文化以及金融6个领域签署了15项合作协议。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杨建荣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Sarah Grimmer代表两机构签署了仲裁领域的两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的内容,我会将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以共同推动两地国际仲裁及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发展为目标开展深入合作。包括积极交换仲裁资讯和研究成果,合作举办专业论坛活动,共享法律专家及仲裁员资源,互荐仲裁员,互相提供庭审设施便利等具体合作事项。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上海市市长应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等领导见证了合作协议的签署。


来源: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