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案例:关于授权表决的有效性认定
各审级法院均判定:代理人基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作出的表决,是有效的。而委托人坚称,自己并未指示代理人怎么表决,因此代理人的表决是不合法的。
圣彼得堡著名收藏家亚历山大·列文于2013年在荷兰失踪。2018年,圣彼得堡区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同年他的儿子菲利普·拉普捷夫继承了父亲在古董公司的股权。2021年,心理语言矫正中心对古董公司提起破产申请,最后双方达成和解,破产程序终结(案件编号:А56-41853/2021)。代理人康斯坦丁·帕克林代表拉普捷夫签署和解协议并保证,未来由委托人拉普捷夫偿还公司所有债务。
三年后,拉普捷夫在登录国家服务官网个人账户时收到了其为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信息。在查阅案件材料后,他向法院诉称自己对和解协议毫不知情:他未被告知参加诉讼,也未收到过开庭传票,且和解协议签署的时候他人在奥姆斯克。他从未授权过任何人签署协议,而且是偶然得知此事。
三审级法院均驳回了原告拉普捷夫关于恢复异议期间的请求。法院指出,代理人是基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行事,且原告并未撤销该授权委托书,因此代理人作出的表决是有效的。
拉普捷夫上诉至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坚持要求撤销和解协议。他辩称,出具授权委托书的行为本身,并不意味着委托人作出了某一委托事项。最高法院经济庭支持了拉普捷夫的请求,裁定撤销下级法院作出的判决,案件发回重审。
最高法院指出,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一审法院的开庭通知是提前7天发出的,违反了《仲裁程序法典》第121条规定的15天的通知期限要求。此外,案卷中没有任何证明已通知拉普捷夫开庭的材料,拉普捷夫也未陈述意见。此外,用于参与所有法院任何争议的通用授权委托书,并不能证明委托人知晓存在具体的破产案件。
法院指出,三年前,是拉普捷夫父亲的前商业伙伴控制公司业务。此人有意将公司债务转嫁给尚未接手公司的继承人拉普捷夫。下级法院均未对此进行查明。此外,拉普捷夫是在得知债务后立即向法院起诉的,这一情况也被忽视了。
作者:阿尔乔姆·科兹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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