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全球发布,促进国际仲裁制度融合发展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穗仲宣

4月20日,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会议(以下简称惠州会议)在广东省惠州市举行。开幕式上,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机构代表以及广州仲裁委员会、惠州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以下简称《南沙共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正式发布《2022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十大经典案(事)例》。

据悉,本次会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和惠州仲裁委员会主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协办,采用全球直播同声传译的方式进行。会议以“新时代仲裁的方向和路径:开放、合作、发展、创新”为主题。巴西外贸协会调解中心、俄联邦工商会国际仲裁院、印度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南部非洲仲裁院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代表等近百人参加了此次合作论坛。

《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全球发布

会上,与会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了《南沙共识》。今年是“金砖国家法律论坛”召开10周年。各机构一致认为仲裁现代化、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是新时代大势所趋,各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共同促进国际仲裁高质量创新发展。而《南沙共识》对共同促进世界范围内国际仲裁制度融合发展,凝聚国际仲裁互信合作共识具有重要作用。

广州仲裁委副主任王天喜现场阐释了《南沙共识》“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的内涵,并表示金砖国家争议解决机构可以在促进全球贸易和投资定分止争、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区域与世界各国经贸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力量。

惠州仲裁委主任曾红艳表示,本次会议发起《南沙共识》,体现了金砖国家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界希望加强协作、服务保障高质量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景,将为金砖合作带来新活力,为构建世界一流湾区注入更强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的国际商事仲裁服务。

南部非洲仲裁院主席迈克尔·库铂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和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范围非常广泛,探索和建立新的全球争端解决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中国和非洲的主要仲裁中心更紧密地联系,以《南沙共识》签署为契机,努力让金砖国家各国人民体会到金砖合作带来的最大福祉。

凝聚合作共识,推动国际仲裁事业共商共建共享

惠州会议设有开幕式、主论坛和“金砖五国与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合作”、“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仲裁实践”两个平行论坛。

会上,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黄奕现场致辞表示,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是金砖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此次论坛能够凝聚合作共识,推动国际仲裁事业共商共建共享;搭建更加多元的沟通和交流渠道;通过广泛应用现代科技等手段,推进金砖仲裁合作提质升级。

惠州市副市长陈海波在致辞中表示,大湾区仲裁联盟成立5年来,粤港澳三地仲裁机构依托“一国两制三法域”制度优势,将湾区仲裁事业发展同国家发展战略与发展大局深度融合。惠州将立足此次会议,持续深化仲裁工作创新改革,不断提升仲裁质量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表示,惠州会议是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的首次扩容,联盟成员增加了东莞仲裁委,这与大湾区“开放”“包容”的理念相契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国别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毛晓飞现场分享了世界范围仲裁发展的四种模式,建议中国仲裁采用经济驱动+国家倡导的综合发展模式,而地方政府的助推更加有利于仲裁事业加速前进。

俄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ICAC)副主席伊万·谢门诺维奇·茹金(Zykin Ivan Semenovich)表示,这一活动是促进金砖国家在仲裁领域合作的重要一步,为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之间富有成效的合作创造了进一步的可能性。

印度班加罗尔国际仲裁调解中心(BIMACC)主任特里乌文加达姆(B. C. Thiruvengadam)表示,要促进金砖国家主要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建设共享的仲裁员名册、探索成员国之间的联合仲裁机制,这是成员国之间及与其他地区之间仲裁发展的良好契机。

巴西外贸协会调解中心(CAAEB)代表,MMA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马塞洛·梅洛(Marcelo Mello)表示,近年来,中国在巴西的投资大幅增长,巴西与中国等其他亚洲国家之间的农业、矿产和石油商品国际贸易不断改善。巴西公司和中国公司应该积极合作,在协议中使用仲裁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促进各个国家之间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仲裁发展。

境外仲裁机构首次适用“广州模式”审结跨国经贸合同纠纷

记者从会上获悉,商事仲裁是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的首选机制。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呈现快增长、多样化和广覆盖的趋势。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受理案件总量2022年较2020年增长28%,其中涉外(含港澳台)案件增长124%,案件标的额增长迅猛,2021年增长65%,2022年增长17%。广仲对外交往“朋友圈”不断扩大,仲裁合作从联通港澳扩大到覆盖东南亚,乃至现今遍布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金砖国家的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广仲依托“3+N”庭审模式(即以三大法系为框架结合N个国家或地域特色规则的“3+N”庭审模式),在仲裁规则对接中发出高质量“中国声音”。受广仲“3+N”庭审模式的吸引,俄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近日成功适用广仲《仲裁规则》和“广州模式”审结一起跨国经贸合同纠纷,这是首次有境外仲裁机构适用中国庭审模式审理案件。

合作是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广仲持续深化“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的全球推介,先后与境内外59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有效实现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广仲还抢抓互联网仲裁发展契机,打造广州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2021年发布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截止2023年4月,ODR平台已处理案件近500件,标的额超过55亿元,调解率约75%,平均结案周期仅33天。

“下一步,广仲将以《南沙共识》签署为契机,聚焦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式现代化,依托仲裁国际化、数字化、智能化,一体推进广州仲裁实现高质量发展,携手金砖国家头部仲裁机构,共建国际仲裁发展高地,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仲裁力量。”广州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吴方舟

来源:金羊网